通知公告

关于“上门服务费”收费价格的公示

各位市民朋友:

根据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“上门服务费”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粤医保发〔2024〕19号)等文件精神,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6日起开始实施“上门服务费”,根据项目综合开展成本测算后,我中心最终定价为150元/人次,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,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如下:

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说明价格(元)
131000001N上门服务费根据患者需求,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,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。价格构成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、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。人次1.计价单位“人次”按医务人员数计算。
2.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,收费按照“上门服务费+医疗服务价格”的方式,提供的医疗服务、药品、医用耗材等,收费执行相应医药价格政策。
3.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,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,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。
150元/人次
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。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,特此公示,如有疑问,联系电话:0756-2126138,联系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31号。

珠海市香洲区翠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2025年1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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