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上门服务费”收费价格的公示
各位市民朋友:
根据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“上门服务费”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粤医保发〔2024〕19号)等文件精神,我中心拟于2025年12月6日起开始实施“上门服务费”,根据项目综合开展成本测算后,我中心最终定价为150元/人次,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,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如下:
| 编码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内涵 | 计价单位 | 说明 | 价格(元) |
| 131000001N | 上门服务费 | 根据患者需求,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,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。价格构成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、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。 | 人次 | 1.计价单位“人次”按医务人员数计算。 2.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,收费按照“上门服务费+医疗服务价格”的方式,提供的医疗服务、药品、医用耗材等,收费执行相应医药价格政策。 3.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,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,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。 | 150元/人次 |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,特此公示,如有疑问,联系电话:0756-2126138,联系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31号。
2025年11月28日
